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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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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6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12:00-2021年4月12日12∶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外工作人员,其中:法官助理2人,文员4人,司法警务辅助人员8人,驾驶员2人。工作地点为栖霞区人民法院本部(尧佳路99号)或迈皋桥人民法庭、栖霞人民法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6、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注: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官网(www.njqxfy.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jsqxqrmfy)、“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须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2:00-2021年4月12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①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②法官助理岗须提交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

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④司法警务辅助人员须将单侧裸眼视力和身高填写至报名表“备注信息”栏(于报名表“手机号码”下方,格式为单侧裸眼视力:左xx右xx,身高:xx。),若有男性选择服兵役经历作为审核条件的考生,还须将退出现役证/退伍证上传至“资格证”栏内;

⑤驾驶员须将“机动车驾驶证”上传至“资格证”栏内,并将五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⑥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时,“毕业时间”栏中须写明毕业证书取得的时间,并将《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6日12∶00-4月12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6日12:00-4月13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26日12∶00-4月13日17∶00。

招聘咨询电话:025-84687315。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25-84687316。

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简章中的“招聘咨询电话”陈述申辩。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4、防疫信息核查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准考证打印

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请统一采用白色a4打印纸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拨打“招聘考务技术咨询”联系。

6、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下)。

(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及成绩占比

(1)法官助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文员考试分为技能考核、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

(3)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35%。

(4)驾驶员考试分为技能考核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进入笔试考场前,需出示苏康码绿码和行程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

(1)法官助理、文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笔试,驾驶员无需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法律基础知识,法官助理岗位侧重考核法律知识运用。

(3)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90分钟。

(4)笔试成绩出具后于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技能考核

(1)文员测试方式为上机测试计算机中文速录、驾驶员测试方式为上路实操,满分为100分。

(2)技能考核将根据最终技能考核成绩设定基准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5、体能测试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最终测试成绩设定基准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男子项目: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和引体向上、俯卧撑。

女子项目:10米×4往返跑、100米跑、800米跑和仰卧起坐。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法官助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文员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与笔试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驾驶员岗位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法官助理人员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人员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5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报考驾驶员人员提供);《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经院校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出现役证/退伍证等);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4、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往经历、个性特征、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判断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要求。

(2)面试名单。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进入面试考场前,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以下人员还需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5)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苏康码”黄色和红色人员;入境后解除隔离未满14天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前14天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的人员。

(6)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成绩(100分制)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7)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身体状况良好者优先录用。体检不合格者无录用资格,并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七)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后方可录用。

(八)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

三、劳动关系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年休假、加班工资、工会福利。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督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1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leadzp.com/hryun/showyuninfo/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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